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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福安堆碴场弃碴处置权

2025-08-26 10:11  5次点击

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

处置卖公告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2025230号)文件批准,现就公开拍卖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位置

剩余土石方量

处置期限

保证金

起始价

每次增价幅度

备注

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处置

位于福安市城关143°方向,直线距离约6.5m处的铁湖工业园区内。

土石方量为2.64m3,其中石方量约1.18万m3,土方量约1.46万m3

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

15万元

15万元

1万元1万元的整数倍

场地开挖平整出的弃碴,竞得人只能自行委托生产、加工,不另设加工场所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可于2025822-2025924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向嘉泉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2025923日下午4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拍卖人将在2025925上午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3人的,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弃碴处置权拍卖。

五、拍卖会定于2025925日上午10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1.出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所提供的有关堆渣场土石方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开挖量不作承诺和保证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3.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堆碴场实际底板地面平面标高组织开挖4.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等其他设施损坏的,应负责赔偿修建。5.竞得人应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联系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

              福安市阳头街道中环一号801室

    联系电话:0593-6552525先生

              18020971805(谢女士)

              18906019373(詹先生)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2025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