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自然资公告字〔2025〕3 号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西城区鑫珑福邸东侧地块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
经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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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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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2025-3 |
西城区前坊街、城步街、商业路和崇文路围合的地块内 |
规划用地总积32581平方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部分商业用地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0且≤2.0 |
≤22 |
≥35 |
58(平均层数18层以内) |
14336 |
4300 |
10 |
备注 |
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本省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3日,到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或委托拍卖机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3日17:00前,到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下午17:00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前一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宗地编号为TP2025-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10:00 时在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点: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王女士 廖先生
联系电话:(电话:0598-7836322)
开户单位: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
开户行及帐户:
中国建设银行泰宁县支行:35001647907050002613
中国农业银行泰宁县支行:13885101040000081
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泰宁支行:1404042309010004012
中国银行泰宁支行:419558383447
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宁县支行):100077584140011234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所:9031110010010000007173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4日